哈爾濱非開挖頂管工程管道開槽施工的主要技術
(1)PE管道用于有壓供水系統時,若屬于尚未受挑動的溝槽底層,當溝槽底部較為平直且土壤內沒有較大石塊,則無需對其采取平整措施,若溝槽底在開挖時受到擾動或已被擾動,則溝槽底的密度應同其四周填埋材料密實度一致。
(2)材料進行回填時不應含堅硬頁巖或尖棱石頭,否則會在管道的表面產生應力的集中區,對管道進行損壞。在松散巖石土壤以及頁巖中進行開挖時,應將粘土或砂子換填后的溝槽提供給PE管道,避免管道同松散巖石進行接觸。
(3)對管溝底進行開挖時應比設計的標高深挖150mm,用符合要求的填埋材料回填至設計標高,并將其夯至大于等于90的密實度。因部分不穩定的砂土或濕粘土土壤支撐強度較小,對管溝進行開挖時其深度應大于規定值100~150mm。之后進行回填時,可采用原開挖材料或者指定材料進行夯填,確保給PE管提供均一的支撐。